鱼泉榨菜赚升值钱 出口定价用人民币
发布时间:2009-02-21 09:23:27 | 浏览次数:


(重庆晚报 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第18版  记者:陈斌)
  美元贬值,人民币升值,鱼泉榨菜集团以人民币为出口商品定价,再以外币结算,每年多赚约8万元人民币,市外经委称,这种做法不失为出口企业一种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方法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民币定价多赚美元
 2005年以来,美元兑人民币从1:8以上一路下挫至1:7以下,我市多数出口企业面临人民币升值压力,而重庆市鱼泉榨菜集团近年来却保持出口快速增长率,榨菜出口发展态势良好。

       总结自身经验,该集团总经理邓学民表示,用人民币为出口榨菜定价功不可没。2003年,鱼泉启动自营出口业务,当时不少发达国家要求人民币升值,鱼泉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汇率变化定下一条“铁规”:用人民币为出口榨菜定价,再以美元结算,先款后货。开初,部分国外销售商对此表示不能接受,但鱼泉凭借自身产品质量及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效应坚持下来。
  2005年起,人民币升值;2007年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,美元兑人民币由1:7.8左右变为1:7.1左右,当年鱼泉出口价为9800元/吨,根据“ 铁规”,鱼泉及时调整价格,将出口榨菜由1256美元涨至1380美元。年终盘点,当因人民币大幅升值,鱼泉榨菜出口多赚了约8万美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“鱼泉模式”须先款后货
  “鱼泉模式”要在其他企业实现还有一定难度。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一专业人士指出,关键是出口企业在与外商的交易谈判中必须拥有话语权,只有做到先款后货才能保证自身利益。
该人士认为,“鱼泉模式”实施的前提是,企业出口商品在市场上必须紧俏,否则国外进口商不会承诺先款后货。不能先款后货,即使对方同意以人民币为出口商品定价,企业组织生产、发货、收款的过程中也会存在汇率风险,收款时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如果降了,出口企业也会少赚美元。除了商务谈判中掌握主动权,同时还得做到款后及时发货,以免后期汇率变化导致生产成本增加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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